2015宝应县实验小学招生通告

Robin 2015-8-11 3786


为切实做好今年一年级招生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宝应县实验小学招生办法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且在我校施教区内(详见施教区示意图)居住的(以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居住地为准)适龄儿童。2009年9月1日(小年龄)及以后出生的儿童今年不得入学。


二、招生时间


1. 8月19日——8月2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30 在学校低年级部一(1)至一(3)班教室办理登记手续。
2. 经学校、教育局审核后,8月27日下午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取回相应证件和资料。


三、报名所需证件


  • 1. 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及复印件(父母及儿童三页);
    2. 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幼儿园园籍管理卡及复印件;
    4. 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5.预防接种证明及复印件;
    6. 法定监护人2015年上半年家庭水、电费缴费单。
    报名当天,家长留下上述证件资料,人手一袋,待学校和上级核查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学校长期备查。


四、特别提醒


1. 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签字确认。如发现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2. 根据市县规定,从2016年开始,实验小学入学学生的父母应在前一年年底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小学或初中同一学段三年内(从2015年起备案)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除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由教育局职能科室统筹安排入学。

宝应县实验小学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报名登记程序

由学校东大门进入校园。


家长到低年级教学楼一楼一(1)至一(3)班任意一教室排队进行登记。


登记时家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园籍管理卡(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2015年5-7月份水电费缴费单。登记要留下证件,每户一袋。
(提醒: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确保真实性并签字确认。如发现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登记完毕,离开校园。
宝应县实验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8月17日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发布招生信息,宣传招生政策
8月17日
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培训会
8月18日
准备招生工作相关材料
8月19—24日
新生登记、核查
8月21-24日
分类归档,接受教育局核查
8月27日下午
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宝应县实验小学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士才(15952526699)
成员:王楹著(15895761818) 
王绍德(18118272828) 
周信东(15895761050)
王志祥(18115118801)
咨询电话:0514-88269991
0514-8826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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