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调整安排

Robin 2022-12-18 197

 根据当前形势,结合我市实际,为保护广大师生安全健康,经研究决定:

  1.幼儿园(含托管机构)自12月19日起停止幼儿入园。各相关机构加强线上科学育儿指导。

  2.中小学自12月19日起,除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外,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3.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对于居家学习的学生,学校通过“线下教学同步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4.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都可申请到校或到园。中小学校安排教师在校组织学生参加线上教学,并提供看护服务。幼儿园(含托管机构)安排好托管服务。

  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中小学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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